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由乐瑞资产担任投资顾问、长安国际信托推出的《长安信托-乐瑞强债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称“本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6月14日成立,将于2014年6月14日运作满2年。运行期间,本信托计划单位净值表现稳健,单位净值仍始终维持在1以上,截止6月13日单位净值1.1275。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乐瑞强债1号每满一个信托年度后,满足信托单位净值>1的前提下,受托人根据信托具体运行情况,与投资顾问协商一致可以决定是否现金分红并确定分红比例。
现经投资顾问乐瑞资产与受托人长安国际信托协商一致,决定对所有份额持有人进行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每1份份额派发红利0.12元,具体分红时间为分红基准日2014年6月20日后10个工作日内。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请与乐瑞资产联系,联系电话:010-8421 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