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 基金行业在行动——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专项活动

发表时间:2024-03-20 10:55

鉴违宝典

     基金行业在行动-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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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私募基金行业正式走上了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但是私募基金行业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依然存在神秘的一面。无论是证监会、基金业协会以及从业机构都在不断利用自身渠道进行投资者教育,但仍有大量投资者不明真相,在不法分子的诱惑下,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本文就常见诈骗特点进行说明,希望起到帮助投资者鉴别的作用。

一、 不卖私募基金,反诱导投资人购买股票

某些违法分子常借私募基金或行业大佬(知名私募基金失控人)的身份,骗取投资者信任,但往往获取信任后,其向投资者推荐的都是股票,而不是私募基金。

请投资者知悉,无论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是实控人私下向投资者荐股均属于违法行为

二、 不对投资者身份及资产进行验证

违法分子为方便骗取投资者钱财,要求投资者打款的行为干脆利落,不会有过多的前置程序,不会验证投资者是否合格投资者,不会测试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会要求投资者提供资产证明文件。

请投资者知悉,任何合法合规私募基金,均需要对投资者身份进行验证,需要您填写身份信息、测试风险承受能力、验证您的资产是否符合条件,并要求您承诺自己属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并需要在打款前先签署基金合同及风险解释书,前置程序复杂。

三、 打款金额无限制性要求

违法分子随后可能诱导投资者进行更大额资金的投入,但由于其非法特性,其不会拒接投资者的资金,即使金额不满足私募基金100万起投的要求。

请投资者知悉,私募基金的起投金额为100万元,且对于自然人投资者无豁免机制。

四、 打款账户多样

违法分子为转移违法募集资金的便利性,要求您打款的账户名称一般是其注册的皮包公司,而非私募基金募集账户。

请投资者知悉,合法合规私募基金进行募集的,需要为其开立私募基金专用募集账户,一般账户名为“XXXXXX私募证券/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专户”,通过代销机构募集的,代销机构募集账户一般为“XXXX(机构名)募集专户”。

以上是冒用私募基金名义违法募集资金或诈骗的明显特点,希望每一位公民均能练就火眼金睛,让违法分子无人可骗。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私募基金有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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